球阀、V型球阀、O型切断球阀检验规则
1 检验分类
盲板法兰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
2 型式检验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盲板法兰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首次生产或转厂生产;
b) 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;
c) 上级质量检验部门提出要求。
盲板法兰型式检验项目和顺序见表8。
表8 盲板法兰的检验项目
序号 |
检验项目 |
要求的章、条号 |
检验方法的章、条号 |
型式检验 |
出厂检验 |
1 |
材料 |
4.1 |
5.1 |
● |
● |
2 |
外观 |
4.2 |
5.2 |
● |
● |
3 |
形位公差 |
4.3 |
5.3 |
● |
— |
4 |
尺寸 |
3.3 4.4 |
5.4 |
● |
— |
注:●必检项目;—不检项目。 |
盲板法兰型式检验的检验样品为同一型式取3个。
盲板法兰所有样品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,判为型式检验合格。若材料检验不符合要求,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。若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,允许加倍取样复验,若复验符合要求,仍判盲板法兰型式检验合格;若复验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,则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3 出厂检验
盲板法兰出厂检验项目和顺序见表8。
盲板法兰材料同一炉号为一批,按批次检验,其他项目应逐个产品进行检验。
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的盲板法兰判定出厂检验合格;若材料检验不符合要求,则判为该批盲板法兰出厂检验不合格;其他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的盲板法兰,允许返修后进行复验;若复验符合要求,仍判出厂检验合格。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,则判该盲板法兰不合格。